近日,一则“论文枪手因报酬被拖欠而起诉追讨”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2020年以来,被告吴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原告樊某某布置写作任务。樊某某表示,两年来她代写论文共计770篇,其中319篇的报酬尚未支付,遂将吴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酬金近12万元。
据了解,被告吴某某实际上类似于人们所说的中介,先是在网上收集需要代写论文的信息,然后通过网络对外发布招聘写手,最后原告樊某某接单完成论文代写。
法院审理认为,在学术研究中应当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而原被告之间的交易实质为代写论文,并以金钱进行交易,严重破坏了学术诚信环境,违背了学术研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并助长了粗制滥造、投机取巧、抄袭、代写等各种不良风气,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告因此获取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故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此,有网友介绍,代写论文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背善良风俗、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行为,是不应当得到民法保护的民事权益。并且,根据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也网友表示,“佩服”和“心疼”樊某某,两年来代写700篇论文,平均差不多一天就能写一篇,但写一篇才挣400块钱;同时也“痛恨”吴某某,在代写、代发的产业链上,绝大部分钱都被这种黑中介赚取了…
当然,该网友还表示,法院的判决没问题,樊某某与吴某某之间关于代写论文的合同破坏学术诚信、违反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另外,法院的判决已经高抬贵手了,否则原被告之前已经被结算的论文一旦被认定合同无效,那么吴某某前期支付给樊某某的费用也将得到返还。
另外,有网友希望有更多的跳票行为来打击这群不良枪手,他们不仅不尊重老老实实自己写的科研人,而且违背了法律、道德、规则,让人愤怒…
还有网友认为,有这才华何必干这个,不能人尽其才是最大的悲哀
最后,审理法院副庭长表示:代写论文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背善良风俗、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行为,是不应当得到民法保护的民事权益。本案的判决,打击了社会上存在的学术抄袭、造假的歪风邪气,对弘扬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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