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房,没了!

来源丨深圳市人民政府、各省高校引才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司法局联合起草并发布《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深圳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也就意味着深圳惯常理解的“人才安居房”即将成为历史。
人才安居房,没了!
共有产权房,登台
根据《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包括可售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根据2011年6月实行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后,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不满10年,需要转让产权的,可住房保障部申请政府收购。
2022年11月,深圳市首批可售型人才房开始出售,根据深圳市住建局的通知,人才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按照该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满10年申请完全产权
根据相关账号分析,高层次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可能不再享有免排队的优势;收入和资产超限度的家庭可能没办法申请公租房!
人才安居房,没了!
此前,深圳还推出了首批人才房住房项目,实现了“六折购房(原文可查看:定了!深圳,六折购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共有产权房”其实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西安、南京、宁波等20余城出台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或就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共有产权住房已经实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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