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入股科技企业,分配占比不低于90%

来源丨四川科技厅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在管理模式上,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在促进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方面,允许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与单位约定分配比例,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90%。

早在今年3月,陕西省科技厅等6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推进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陕西明确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投资组合。在结余资金授权方面,将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视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所形成的国有股权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范围。在管理方式方面,允许高校设立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资金池”,由学校或委托方持有,或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或多方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收益分成或占股比例,并探索更多方式盘活资金。在退出机制方面,结余资金形成的股权可择机退出,由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在具体实施方面,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审批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一方面大量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闲置’,另一方面‘缺钱转’困扰科研人员。盘活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允许科研人员将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可以破解成果转化资金瓶颈,形成激励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中发现的60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其中,陕西“推进‘三项改革’试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典型经验做法获得通报表扬。

因此,该政策有望在更多省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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