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位论文抄袭,两高校发通报:撤销硕士学位!

近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先后发布公告,因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撤销各自校一毕业生硕士学位

7月19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撤销该校一毕业生硕士学位。

因学位论文抄袭,两高校发通报:撤销硕士学位!

原文如下:

刘某,男,2020年12月获得中国矿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快充状态下锂电池极化电压优化方法研究,学位证书编号:1029032020022421。

经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刘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2015]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中国矿业大学第78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刘永硕士学位,学位证书作废(证书编号:1029032020022421),并注销其学位信息。

7月25日,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发布公告,撤销该校一毕业生硕士学位。

因学位论文抄袭,两高校发通报:撤销硕士学位!

原文如下:

 经厦门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查实,认定我校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领域毕业生李某某的硕士学位论文《配网故障指示器供电电源的研究与设计》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已经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厦门理工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厦门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李志勋的硕士学位,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编号:1106232018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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