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评审程序探讨如何提高申请书质量. 中国科学基金。
基金委工作人员在项目申请截止后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简称形式审查)。按照基金委统一要求,审查内容涉及近30个方面,主要包括申请资格、申请书格式和申请书内容完整性等方面。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不再进入之后的评审程序。
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出现频率比较高的问题是:
(1)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职称信息不一致;
(2)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未签名或签名与基本信息表中人员姓名不一致;
(3)申请书缺页或缺项、缺少主要参与者简历;
(4)未按要求提供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原件;
(5)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未盖公章、非原件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予受理的申请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撰写申请书时不够细心,或是对申请书填写要求理解不够准确。其根源可能是申请人未仔细阅读年度项目指南,单纯依靠经验或道听途说写作;或是撰写申请书动手过晚,导致时间仓促没有机会仔细检查;或是项目组内部的沟通和配合出现问题,导致各人提供的资料和盖章手续不合规定或相互矛盾。
(1)评议申请项目的创新性,明确指出项目的研究价值和创新之处。要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意义、前沿性和探索性进行评述,在评议学术价值的同时,对有应用背景的申请项目还要进行潜在应用价值的评议。
(2)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具体评议意见。
(3)申请项目的整体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如有可能,请对完善研究方案提出建议。
(4)研究队伍状况、前期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经费预算进行评价。如申请人承担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考虑其项目完成情况;同时还应考虑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与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的其它科研项目的相关性和区别。
(5)评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发现和保护创新性强的项目,积极扶持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
(1)对本领域已有研究现状了解不清楚或不全面,拟研究的科学问题或所设计的研究内容有较多简单重复前人工作或项目组自身已有工作;
(2)拟选择研究的创新性科学问题不明确,未提炼出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
(3)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缺乏清晰连贯的科学构思或工作模型,逻辑不清,未准确地定位和分析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只是简单地套用某些常规的研究手段;
(4)已完成基金项目的绩效不够突出;
(5)预期研究成果过高、过多,超出了申请人以往研究基础和项目组以往研究工作所表现的能力;
(6)申请书中出现过多错误,如语句不通、术语拼错、英文摘要粗糙、重要参考文献缺失及引用错误等。
3. 会议评审的特点分析
1. 立论依据的科学性
(1)全新的科学发现,属于同行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现象或观测材料;
(2)同行公认的科学问题,已有较多的研究和探讨,申请人拟从独到的研究视角开展工作,以图深化对该科学问题的研究;
(3)对过去已有研究工作提出质疑,或是开辟更优化的研究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科学问题,应分别设计一套有一定技巧的研究构思和适用的工作模型和验证方法,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分析和论证。
4.学术积累、学术信誉及可信度
5.申请书各部分的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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