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来源丨募格课堂整理自中国新闻网、中国科学报、光明网、各校官微、深圳新闻广播等
南师大博导李玉生注意到高校存在这样一个现象:不少博士生因未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而导致延期毕业
同时李玉生也是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近期的两会上他提出建议:“不可否认,高校或科研机构要求博士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的规定,对于督促博士生致力于学术研究,提升其学术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代表有利于提升博士生学术能力的方法,就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

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南师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李玉生
一、以论文数量作为毕业要求欠缺合法合理性
李玉生认为,博士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的规定合法性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是国家法律对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做出的框架性规定,该规定虽由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11-13条进一步细化,但仅涉及博士学位课程要求和博士学位论文创新性两个方面,并未涉及应当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22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因此,质疑高校和科研机构要求博士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学术论文合法性的观点在现行法上并非没有道理。
同时,他认为该要求也欠缺合理性。
写作与发表是两回事,发表学术论文并非衡量博士生学术能力的唯一途径,而且将其作为取得学位的前提条件极易损害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获得权、公正评价权等合法权益。
“该要求的可行性也很低,每个学科的学术期刊尤其是高层次的学术期刊数量十分有限,无法满足目前数量众多的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需求。因而,出现了拉关系、高价买版面等乱象。”李玉生表示。
为此,李玉生建议,督促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尽快取消要求博士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的规定。目前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只能是学位课程学习情况和学位论文写作质量,应当从加强导师的指导责任、完善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开展科研竞赛、参与学术交流、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课程学习效果和学位论文的创新性,从而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此外,他建议,抓紧修订学位条例,制定学位法,进一步明确博士生等申请学位的条件,以平息社会争议,规范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行为和博士生的学习行为,也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因发文数不够申请学位被拒,曾有博士生起诉学校

上海大学一位博士生柴丽杰,因发表论文数量未满足院系“科研量化指标”,博士毕业后迟迟未拿到学位,对母校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位博士生于2017年12月9日,通过上海大学组织的博士论文答辩,但并未如期获得博士学位。因经学院认定,他读博期间仅在CSSCI(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篇论文,另有1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会议论文,总量并未达到《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所规定的3篇,属于“科研不达标”
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柴丽杰的毕业证 图源:每日人物
2020年3月5日,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上海大学对柴丽杰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未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核评定的行为违法。需要说明的是本案体现的是程序正义,并非否认上海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通过规定发表论文数量和期刊载体的方式评价博士的学术水平,历来颇受争议,但此属高校学术自治的范畴,法院予以充分尊重。
三、哪些高校积极响应政策?
博士生毕业标准中对论文数量作要求,这属于高校学术自治的范畴问题,法律予以充分尊重。出现这样的现象也源于各高校纷纷加大对科研产出的要求,这种氛围之下的学术研究可能已经脱离了探索未知、解决真问题的宗旨,在一套“唯论文”量化指标评价体系的控制下,被扭曲为一种只有空洞的数量和外在辞藻,成为无实质性内涵和思想贡献的“学术快餐”。
对此,去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也提出,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
这些高校及时响应政策:
2020年3月12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规定》明确,不“数论文”,研究生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的创新成果,应当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先进性。研究生用于申请博士学位的创新成果,应当在相应学科领域体现一流水平、具有创造性。
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6月中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新制定的《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中,关于博士学位的评价规定也有了改革突破,其中明确规定: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12月9日,华东师范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研究生教育大会,对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也做出了最新规定,其中包含不对博士生科研发表作统一要求;促进按期毕业;强化按期毕业情况在院系、导师考核评估中的作用等。
四、两会还有哪些与硕博生密切相关的提案?
1.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刘昌俊建议:
① 完善博士生奖资助体系,逐步取消国奖,适当提高博士生待遇
重视解决我国基础研究骨干单位博士生优质生源逐年减少问题。建议调整、完善博士生奖资助体系,逐步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适当普遍提高博士生待遇。努力争取将一流人才留在国内读博。

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刘昌俊

② 建议减少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适当增加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年轻博导
刘昌俊教授表示,“比如,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过程以科研为主,缺乏临床实践经验,不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术型硕士就业已经成为难题。由于临床医学专业就业对应行业的特殊性,相关问题不是很容易能够得到解决。” 此外,受学术型博士生招生名额限制,学术型硕士生进一步读博也存在很大困难。
2. 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
拒绝“半生不熟”的硕博士,建立更合理人才培养机制。
葛均波提出“目前的研究方法,很难发表高水平论文及研究成果,只能培养出半生不熟的硕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医学本科生培养是以5年制为主,毕业后是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这期间数个复杂的体系让师生产生困扰。
学生一旦进入(考入)硕士培养,第一年是基础课,第二年进入实验室或者临床后马上又要面临考证、考博或者找工作,而仅凭一年的研究几乎不可能发表“高水平”的论文,经过硕士培养的医学生在研究和临床都半生不熟,如果侥幸通过了博士考试进入博士生培养,第一年又重复基础课,第二年刚刚进入实验室又马上要忙于答辩找工作,如果博士导师和硕士培养期间的研究方向不同,还要根据新导师的研究方向重新选题。

委员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

中国科学院院士 葛均波
同样,真正做科研的时间大约只有一年多,一年的研究也很难产出“高水平”的成果,在博士培养的过程中,又有科博、专博。又培养出一个半生不熟的博士毕业生。
“以目前取得的医学教育为基础,构建新的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5+3”一体化医学博士学位培养体系。”葛院士强调,要明确“5+3”一体化是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参照国际医学学位标准,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3. 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院长刘若鹏建议:
深圳可率先尝试拓宽博士培养渠道
2020年,刘若鹏集中调研了深圳的各类实验室,特别是深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发现深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模式跟其它城市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比较大的差异,极具深圳特色,也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刘若鹏指出“像深圳的这种特殊的模式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要把人才利用起来,让他们在新兴的领域里面去培养博士。这就需要部委能支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一定的改革。比如:博士生的培养名额,也应该去纳入一些重点的科研机构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让他们也有能培养人才的博士指标,来为国家真正自主的培养各个领域的人才,尤其是新兴的科技领域的大师。”
围绕博士生培养问题,近年来教育部及高校都在通过不断地变革政策,得以实现提升学生的培养质量,希望通过学术量化指标的减压、生活补贴待遇的提升,尽可能地为博士生们创造更适宜的学术氛围。

原创文章,作者:菜菜欧尼酱,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华算科技,注明出处:https://www.v-suan.com/index.php/2023/11/04/2fa717c7fc/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