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唯论文”导向!江苏省2020年科技奖实行代表作制度,国内期刊论文不少于1/3!

来源:TOP大学来了 ← 关注Ta

“TOP大学来了”小编按,4月3日,江苏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破除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
基础类项目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3,不把代表作的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应用类项目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技术,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破除“唯论文”导向!江苏省2020年科技奖实行代表作制度,国内期刊论文不少于1/3!
1.基础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5篇

2.应用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原创文章,作者:菜菜欧尼酱,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华算科技,注明出处:https://www.v-suan.com/index.php/2023/11/07/48afaa2180/

(0)

相关推荐